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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国际旅游岛治安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外来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15:36     来源:唐山国际旅游岛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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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通告要求,现就强化外来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2020年1月所有来旅游岛的流动人口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由小区物业、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网格管理小组,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区、在建工地、企业、出租房屋、民宿、村庄等部位,开展“拉网式”摸排、访查、登记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无死角全覆盖”。登记内容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流出地、时间点、健康情况等。
    二、凡2020年1月以来,流动人口未经小区物业、村(居)委会登记或不确定是否已登记的,应立即通过电话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进行申报(各派出所申报电话附后)。
    三、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家来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流动人口信息双向如实申报。居住在企业宿舍的,由企业负责;居住在学校的,由学校负责;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东负责;投靠亲友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上述责任单位及人员应当核实流动人口是否经过登记,如没有经过登记或者不确定的,应当立即通过电话向流动人口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申报。
    四、凡不履行申报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房东、户主及流动人口本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理。
    五、公安机关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110
    旅游岛公安分局:2538640
    北港派出所:4948110
    大清河派出所:4055004

    特此通告

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国际旅游岛治安分局
二0二0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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