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国庆阅兵飞行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98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 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国发〔2001〕29号)等相关规定,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自2019年9月14日0时至10月1日24时,在国际旅游岛行政区域设置净空限制区,禁止放飞任何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净空限制区内,养殖的鸽子等鸟类必须进行圈养并禁止放飞。
二、在净空限制区内,禁止升放无人机、风筝、气球、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三、净空限制区内,对违反规定放飞鸟类动物的行为,组织公安、城管、市监等有关部门和驻地派出所,对从事放养鸽子等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进行联合排查。
四、公安、城管、市监等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唐山国际旅游岛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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