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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国际旅游岛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国际旅游岛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16:43     来源:唐山国际旅游岛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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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2023) 42号)、《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唐山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财农(2023) 23号)精神,做好旅游岛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现将《唐山国际旅游岛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唐山国际旅游岛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唐山国际旅游岛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附件

 

唐山国际旅游岛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23) 42号)、《唐山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唐财农(2023) 23号)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做好此次补贴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旅游岛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春耕生产,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发放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确保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以下简称一次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切实提高实际种粮者的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规模。中央财政此次下达旅游岛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为2.87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户资金存在结余的话,可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补贴对象。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农场、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市内各农场比照所在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旅游岛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合同(协议)约定补贴为原承包者的,可采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使实际种粮者受益。

(三)补贴依据。市级分配旅游岛一次性补贴依据是统计部门提供的旅游岛2022年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全年)。旅游岛发放依据是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具体由旅游岛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补贴标准。旅游岛结合资金额度、核实确定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等综合测算确定补贴标准。旅游岛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补贴发放。旅游岛在以前年度一次性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发放流程,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要与农业完全成本保险承保数据等进行横向比对,切实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发放。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全部采取“一卡通”的形式。

三、工作安排

(一)旅游岛社会事务管理局要组织实施好农户基本信息调整、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工作,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及公示相关工作:一是基础信息核实(补贴对象: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二是补贴面积核实(面积增减依据,数据截至2022年底)。补贴面积审核无误后,完成《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公示表》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情况必须保存照片资料。

(二)公示无异议后,旅游岛财政局根据旅游岛社会事务管理局报送的汇总数据,结合上级下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数额,研究确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计算分配各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并完成《2023年旅游岛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表》的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发放工作。

(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发放。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全部采取一卡通的形式。

四、保障措施

此次发放的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旅游岛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大局,旅游岛管委会及财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一次性补贴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好补贴发放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旅游岛管委会切实加强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旅游岛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统计和核实补贴面积、种粮农民识别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核实等基础工作。旅游岛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信息,测算确定补助标准,并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兑付补贴资金。旅游岛与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和代发银行做好衔接,确保及时划转、发放资金。

(二)规范发放流程。旅游岛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方法,对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并存档备查。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发放结果要在所在村(农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旅游岛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治敏感性强,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重点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预期、保障实际种粮者收益。要引导基层于部特别是村一级于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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