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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国际旅游岛治安分局办事指南-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

发布时间:2023-03-21 15:28     来源:唐山国际旅游岛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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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

主管部门:唐山国际旅游岛治安分局

一、办理对象

法人、自然人

二、设定依据

1、《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执法指导意见》

2、《河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已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房屋建筑及经营场所设施合法、固定并符合安全规定。

3、旅馆总体布局应符合安全防范要求。

4、应设置贵重物品寄存处,配备保险箱、储物柜等防盗安全设施。

5、客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6、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还应划定专门留宿区域,设置各区域的明显标志。

7、安装并使用符合公安部标准要求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8、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9、建立内部安全巡查、消防监管、验证登记、嫌疑报查、财物保管、会客登记、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10、在旅馆出入口、前台登记处、主要通道和停车场等部位安装并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视频资料留存30日以上。

11、从业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12、负责前台旅客登记的从业人员,需经公安机关培训。

四、办理材料

*1、《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已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

6、旅馆方位、房屋结构及房间分布平面图;

7、旅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材料;

8、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有关材料;

(注:上述应提交的材料,带*号事项应在承诺前提供,其他可在承诺期限内补齐)

五、办理地点

唐山国际旅游岛海景嘉园

六、办理机构

旅游岛治安分局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天

九、联系电话:

0315-2538656

十、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工作时间: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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