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全年累计开展多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全面排查与精准识别工作,通过与多部门数据比对共享以及实地走访核查,新增低保对象 2 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3人,特困人员1人,实现了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与动态管理常态化。
二、救助标准稳步提高。积极落实上级政策,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476 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192元;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1952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提升。三、临时救助及时高效。进一步简化临时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建立健全 “救急难” 工作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实施快速救助。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 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45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发挥了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