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涉旅企业树牢安全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涉旅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好员工岗前岗中安全教育培训;完善消防、溺水救援、突发事件、风暴潮疏散等各项应急预案,每项开展至少1次应急演练;对景区设施设备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履行安全提示义务。完成时限:营业前和暑期。
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履行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指导协调、统筹调度涉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工作联动机制,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执法等部门加强联系,落实会商研判机制、信息通报机制、预警发布机制,并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联合检查,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是严格景区及浴场营业验收流程。文旅局严格把关景区和浴场营业前的核准验收流程,堵牢安全隐患源头,制定《景区及浴场营业核准需知》下发各涉旅企业,提示景区及浴场营业前需要做好的包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等文字材料、设施设备自查检修、标识标牌设置及岗位人员配备培训等重点工作。收到营业申请后,文旅局积极联合市场监管、执法等职能单位进行核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完成时限:景区营业前。
四是开展“小长假”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五一”“端午”“国庆”等小长假前要求各涉旅企业做好节前隐患排查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二是文旅局延续周末排班、小长假全员在岗制度,深入一线做好旅游隐患排查和安全督导工作;三是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关注消防隐患、食品安全、防汛抗汛、森林防火、食品安全、浴场安全等环节,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开放,质量不达标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