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传达了上级督办通知精神,对环境整治涉及责任区域进行划定,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下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一)开展公共区域环境整治行动。市政环卫公司全员取消轮休,全部上岗对辖区道路路面、两侧进行清扫,出动清扫车4辆、洒水车3辆、垃圾清运车5辆,环卫工35人、工作人员50人,对辖区各条道路、沿街小巷进行清扫、洒水作业。
(二)开展河湖环境整治行动。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实地摸排,共出动人员15人,车辆10台,巡查河道近30公里,共发现问题6处,均已整改完成,出动清理车1辆,人员6人,清理各类生活垃圾约3立方米。
(三)开展辖区村庄环境整治行动。针对各村周边、道路两侧、坑塘沟渠,深入开展卫生清扫及主干线路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全面实现户清、村集、统一清运处理的模式,做到日产日清。同时,由驻村工作组结合村两委在村庄内外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保洁员及村民进行清理整改,此次行动共出动清理人员104人,车辆8台、清理柴草杂物10余处,各类垃圾及废弃物5.6吨。
(四)不断巩固渔港环境治理成果。在前期全省开展的沿海渔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充发分挥主体责任和保洁员作用,渔港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全身心的投入到环境整治工作当中,辖区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