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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乙类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21 10:07:37
字号:【      】


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主管部门:唐山国际旅游岛市场监管分局

一、办理对象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二、办理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 根据20171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9849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98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一条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126号附件1 河北省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141

三、   申请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管理的体系文件。

四、申请材料

1.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2.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3.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拟配置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设施设备目录

7.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关键人员资质文件, 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聘书

8.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办理窗口

窗口名称:市场监管分局窗口

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八、办事流程

受理---核准---办结

办理地点:唐山国际旅游岛海景嘉园

工作时间: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5-402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