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旅游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发展要安全”的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历年冬季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范围
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任务分工
(一) 道路交通方面。重点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特别是在役危桥和急险弯道、长陡下坡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城市桥梁结构安全情况、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和桥梁限重限高标识情况,公路除雪保通,“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酒驾醉驾、非法运营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景区管理执法局、住建局、交警七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消防方面。重点整治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等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冬季涉旅场所及文博单位,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推动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加强易燃易爆企业、“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群租房、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乐亭县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冬季设备和人员的防冻防寒工作,加强对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 (景区管理执法局、公安分局、交警七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建设工程施工方面。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重点整治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方案防火、防中毒等防范措施制定,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运行、拆卸环节,脚手架拆除工程,基坑(沟槽)土方施工、深基坑越冬期间变形监测、高支模支架架体变形监测;重点排查城乡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农村房屋、自建房、桥梁、水利等建设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市政公用设施。督促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落实冬季安全防护措施,突出市政管网等冬季施工工程、施工洞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防火、防中毒等重点要害,确保各个系统每个环节安全运行。要针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市政工程建设、燃气、热力、通讯、排水、环卫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持续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燃气方面。全面排查中高压燃气管网、户内燃气等设施,特别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情况,以及市政燃气管道腐蚀和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管道交叉等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的重点地段安全隐患。针对农村气代煤安装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进行入户安检。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倒罐等行为。加强餐饮场所、大型综合体、酒店等场所用气安全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民爆物品方面。重点整治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四超”(超时、超员、超量、超许可能力生产),生产线、重点高危工位未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防雷防静电设施未定期检测、未保持完好,防火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不按要求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废料,在生产线上进行不合格品处理,混放、混存、超储、存储过期民爆物品或在库房内放置其他无关物品, 爆破作业单位库房安全管理不规范,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备案等问题。 (公安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整治室内外大型游乐设施、采暖锅炉和恢复运行锅炉使用,压力管道和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获证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设施、检验设备、过程控制、生产许可证标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九)旅游方面。以旅游景区为重点,深入排查景区火源管控及可燃物清理,用电线路老化和漏电短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重点景区违规使用聚氨酯彩钢板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渔业船舶方面。针对冬季渔业生产船舶集中、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继续深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渔区、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生产作业危险较大、船员人数较多渔船以及老旧渔船进行排查,及时治理、整改存在隐患,检查渔业船舶安全航行、通讯、作业设备是否齐全、完好,运转正常。 (景区管理执法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强化排查整治,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重点环节
(一)复工复产安全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科学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验收责任落实到人。对于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双控”机制不完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其他企业,各地要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口,加强重点监管;对于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二)外委施工安全方面。全面掌握各类外委施工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治理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发包单位资质审查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认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不严格、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防外委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三)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整治建筑业、危化品等行业领域,尤其是涉及市政管道 (供热、供水、供 气 )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审批流程执行和作业过程管理不严格,场所风险辨识不全面,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四)检维修作业安全方面。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点检维修制度,做好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大幅度减少临时性抢修。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维修现场要设立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各区域、工序之间的协调及隐患排查,检维修作业区域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巡查,及时纠正各类违章。
五、工作步骤
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 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全面动员部署阶段(11月1日至5日)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针对今冬安全生产特点,召开专题会议,科学研判本行业本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冬季安全生产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迅速启动,全面部署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 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6日至2023年3月20日) 。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突出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导执法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防岁末年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反弹,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全面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3月21日至31日) 。各有关部门针对事故易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适时组织督查检查,全面梳理总结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各项工作,查找问题改进不足,强化前两个阶段发现隐患问题整改,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从而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定组织领导。各部门一定要组织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唐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一线督查督办,始终强力推进;要按照《唐山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具体任务职责,一线抓指导、抓帮扶、抓执法,真正做到“三个必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部门一定要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杜绝不深入不细致、针对性不强的泛泛督导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执法,采取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公开曝光等有效手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安委办要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汇总有关情况,对工作进展慢、力度小、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严格年度考核赋分权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采编、报道,定时刊播工作进展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推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事故和案例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工作效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加强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强化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加强值班备勤、实战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相关舆论热点要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