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弹窗提示范围
(一)大数据推送同时空伴随、重点场所驻留、中高风险区域驻留人员。
(二)大数据推送的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漫出人员。
(三)大数据推送的疫情严重地区所在市漫出人员。
(四)根据我省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的其他涉疫风险人员。
二、弹窗解除规则
根据省疫情防控平台风险排查、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数据,符合以下规则的解除弹窗提示。
(一)大数据推送同时空伴随、重点涉疫场所驻留、中高风险地区驻留人员,向社区报备并经基层排查完毕,且有到达本地后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记录,解除弹窗提示。
(二)大数据推送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漫出人员、疫情严重地区所在市漫出人员,向社区报备并经基层排查完毕,且有到达本地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记录,解除弹窗提示。
(三)除上述条件外,弹窗满14天后自动解除。
三、弹窗提示人员处置措施
(一)弹窗提示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配合进行风险排查,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社区(村)或单位(宾馆)发现大数据推送弹窗提示人员后,交由基层排查人员进行风险甄别,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并积极回应其合理诉求,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三)基层排查人员要按照我省防控政策,认真进行核查,对排查结果负责。必要时提请县级防疫办,综合运用多元数据比对确认。
(四)旅游景区、商超餐饮、娱乐场所、公共交通等人员聚集场所发现弹窗提示人员的,要劝导其不进入相关场所。
(五)核酸检测机构发现弹窗提示人员,要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尽快为其进行采样、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省疫情防控平台。
(六)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冀防领办〔2022)13号)有关规定,为有就医需求的弹窗提示人员提供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