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局、办(中心):
现将《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唐财采〔202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局、办(中心)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清理、废除工作,形成本单位的清理、废除报告,由单位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2日之前上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唐山国际旅游岛财政局
2020年10月29日